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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淮上區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淮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案件,被告人高某某因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20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高某某在蚌埠市淮上區梅橋鎮淝北村自家院墻西邊的菜地撒的罌粟種子,2021年3月,派出所接舉報后出警至現場,在被告人高某某家院子西側菜地內發現大量疑似罌粟幼苗,民警現場對疑似罌粟幼苗進行鏟除,經現場清點共計1570株。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高某某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高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大家:以案為鑒,相互提醒,杜絕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珍愛寶貴生命,遠離一切毒品。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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