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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安徽一公司電商主管利用職務便利,利用他人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共計人民幣1312725.22元,數額巨大!4月22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某峰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0元。責令被告人趙某峰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1312725.22元。
趙某峰職務侵占一審刑事判決書截圖。
文書顯示,被告人趙某峰,男,漢族,1982年出生,安徽省肥東縣人,大專文化程度,原安徽才萊商貿公司員工。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被告人趙某峰,因涉嫌犯職務侵占罪,于2020年10月30日經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決定被刑事拘留,于同年12月3日經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并由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執行被逮捕。2021年2月26日被檢方提起公訴,3月18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
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間,被告人趙某峰利用其在安徽才萊商貿有限公司擔任電商主管,負責該公司淘寶店鋪日常運營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后多次將公司經銷的品牌服裝私自銷售給他人,進而將所得貨款非法占為己有,并采取捏造虛假系統單等方式隱瞞其侵占事實,共計獲利人民幣1126145.22元,所得款項被其用于賭博及個人消費等揮霍。
2020年4月至8月期間,趙某峰離職后,為繼續謀取非法利益,遂與在安徽才萊商貿有限公司負責調貨、發貨的張某(另案處理)約定,由張某從公司私自調取品牌服裝,再由趙某峰倒賣給他人,從中賺取差價。因趙某峰無力彌補貨款虧空,遂繼續利用其工作期間知曉該公司系統賬戶、密碼的便利,捏造虛假的系統單以隱瞞其侵占貨款的事實。截至案發,趙某峰共侵占該公司應收貨款共計人民幣186580元,所得款項均被趙某峰用于個人消費、償還借款等。
2020年8月,安徽才萊商貿有限公司發現貨賬不一,遂找到趙某峰、張某,張某退賠給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因趙某峰無法退還其侵占貨款,2020年10月29日,被害單位向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責任區刑警三隊報警。
2020年10月29日,趙某峰在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一網吧被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責任區刑警三隊民警抓獲歸案。
被告人趙某峰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的指控一致。
另查明,2021年2月24日,被告人趙某峰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峰先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與公司人員勾結,利用他人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共計人民幣1312725.2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趙某峰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坦白,可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
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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