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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固鎮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被告人劉某廣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劉某廣因宅基地糾紛與被害人劉某產生矛盾,并對其懷恨在心。
2020年6月10日14時許,被告人劉某廣在某商店門口偶遇劉某,臨時起意,欲殺害劉某,其繞至劉某身后,用隨身攜帶的鐵錘欲對劉某后腦勺進行擊打,但因故鐵錘擊打至劉某后頸部,造成劉某后頸部受傷,后劉某廣被村民勸阻返回家中。
被告人劉某廣不能正確處理與被害人的宅基地糾紛,竟不計后果的持鐵錘砸向受害人頭部,因故擊打至劉某后頸部,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正確,法院予以采納。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遂做出以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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