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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省人民政府網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蕪湖長江三橋收費事項的批復發布。
據批復,蕪湖長江三橋收費經營期限暫定5年,自收費之日起計算;正式收費經營期限根據評估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收費標準參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號)等規定執行。
批復要求,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收費站設置公告牌,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批準收費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起止時間和監督電話等。要嚴格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規定向過往車輛(軍用車輛除外)收取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要堅持文明執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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