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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1月20日中午,定遠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在將拖欠賣糧款的失信被執行人包某送往拘留所途中時,其因懼怕被拘慌忙籌款求履行。
在定遠縣經營水稻加工生意的包某于2018年9月從該縣藕塘鎮村民李某處多次賒購水稻,經結算,包某欠李某水稻款共計44.8萬元,隨后,包某向李某出具了欠條一張。在支付了部分款項后,包某尚欠李某水稻款22萬元。后經李某多次催要,包某都以各種理由拖延拒付,無奈之下的李某將包某訴至法院,案經法院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分期支付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生效后,包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上門督促其盡快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還款義務,但包某仍百般推脫,拒絕履行,還玩起了“躲貓貓”。2020年1月20日清晨7點,執行干警在接到申請人電話,得知包某在該縣某小區出現后,便立即出動,成功將其控制。拘傳至法院后,包某仍以沒錢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隨后,定遠法院依法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將其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原本一副堅決沒有錢、無所謂模樣的包某慌了神,立馬打電話聯系親戚借錢,并向法官承諾愿意支付執行款,但一下子湊不到這么多錢,希望法官能與申請執行人溝通,進行分期付款。最終,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李某考慮到兩人多年合作關系和包某目前的困境,同意包某分期支付并達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協議,包某也將首筆湊到的40000元執行款和5000元罰款交到了法院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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