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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消息:新冠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法分子看到“商機”,利用口罩緊缺詐騙牟利,最后受到刑罰制裁。1月11日,天長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詐騙罪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管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責令被告人管某繼續退賠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
2020年5月一天,管某打車到市區辦事,途中結識被害人張某,聽說張某手中有口罩,謊稱要買,雙方遂口頭達成37.8萬個口罩交易。嗣后,管某通過微信找到買家陳某等人,遂與張某聯系,約定5月24日晚進行貨款兩清交易。當晚張某按約將口罩裝車運給了陳某,管某要求陳某將貨款5.3萬元轉到其妻賬戶上。之后,管某騙張某隨他到銀行取現,又以貨款未到賬為由,讓張某跟其到某酒店取現。到達酒店后,管某以上樓找老板要現金為由,趁機逃脫,并將上述詐騙款揮霍一空。案發后,管某部分退贓,獲得張某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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