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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10日,滁州市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滁州市瑯琊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周海燕為瑯琊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滁州市瑯琊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周海燕為瑯琊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20年1月10日滁州市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滁州市瑯琊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六條規定,滁州市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周海燕為瑯琊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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