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2月24日,黃山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發布案情消息稱,該局近日偵辦了一起高空拋物案,轄區內一男子將椅子、鐵棍、煙灰缸等物品從14樓扔下泄憤,被高新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高新區分局稱,這是今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黃山市偵辦的首例高空拋物案。
2021年12月15日13時許,黃山高新區公安分局梅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轄區某小區有人從樓上陽臺往下扔東西,對樓下車輛及行人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綠化帶草坪上各類物品四處散落。經了解,初步認定該棟14樓的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查,當天下午,黃某在其朋友家中吃飯、喝酒過程中,因事業、家庭瑣事煩心,趁著酒勁隨即將朋友家的椅子、煙灰缸、鐵棍等物從陽臺拋下,發泄情緒。居民和保安人員看到有大件物品從樓上拋落后,立即報警。所幸樓下當時無人員、車輛經過,未造成人員傷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畢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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