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1月30日,據來安法院微信號消息,近日,安徽省來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聚眾斗毆案,涉案七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個月不等。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1月20日晚,被告人張某與被告人魏某在某燒烤店內相遇,被告人張某酒后因向被告人魏某索要打牌欠款而發生口角、繼而廝打,后被魏某喊來開車的被告人方某等人勸開。被告人張某認為被打輸了,多次打電話約被告人魏某報復斗毆,被告人魏某應約在某足浴店門口與被告人張某再次斗毆。次日凌晨,被告人張某先后糾集被告人孫某某等人駕車趕往足浴店門前。被告人魏某邀被告人方某參與,被告人方某勸阻魏某不成后,通知他人將其鐵質甩棍送到其車上,二人先趕到足浴店門口。雙方見面后便互相辱罵并發生互毆。經鑒定,被告人張某等人均受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孫某某等人藐視法律,為逞強斗狠,聚眾斗毆,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斗毆罪。其中,被告人魏某、方某持械斗毆。被告人張某系聚眾斗毆首要分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認罪悔罪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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