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太湖縣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9月17日,太湖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因犯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不等的刑罰。
經審理查明,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7名被告人單獨或者伙同作案,先后在合肥某區、太湖縣新城等地多次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造成多名受害人輕傷或輕微傷。
法院認為,上述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或者尋釁滋事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且自愿認罪認罰,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并當庭宣判。
該案是該院少年法庭掛牌以來首例一審宣判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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