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以家中辦喜事為由,騙取超市煙、酒等,價值兩萬余元。事后,兩人將贓物轉賣。據固鎮法院消息,日前,固鎮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宣告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2017年11月19日下午,被告人張某讓陳某以自己帶兒媳婦、家中辦事為由,從席某家超市內騙取煙、酒、炮等價值兩萬余元的貨物,當日陳某將騙得貨物全部拉至張某超市內,后被告人張某將貨物出售。經認定,被騙物品總價值20531元。
被告人張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張某、陳某當庭自愿認罪,積極退贓,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辯護人關于被告人張某系初犯、積極退贓、建議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成立,法院予以采納。綜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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