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六安市金寨縣一男子漆某因民間借貸糾紛案被訴至該縣法院斑竹園法庭,后經審理后法庭判決漆某應向申請人胡某償還借款500000元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漆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胡某便向斑竹園法庭申請強制執行。
金寨縣法院11月29日下午發布消息說,執行法官多次前往漆某家中尋找,均無功而返。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11月26日來自宣城市的一個電話將該起執行案“破局”。
原來,該案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依法向漆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傳票等法律文書,但都被拒收,后多次前往漆某家中尋找,均無功而返。11月26日,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他們在宣州區某工地見到了漆某。考慮到金寨到宣州需要四個小時的車程,斑竹園法庭執行法官立馬發委托執行函到宣州區法院。宣州區法院立即啟用聯動執行機制,成功將被執行人漆某拘傳到案。
“你院請求協助控制的被執行人漆某已經已經被我們控制住了!請速安排法官與我們對接!”11月26號上午10點30分許,金寨法院斑竹園法庭干警接到宣城市宣州區法院執行局打來的電話。接到來電后,斑竹園法庭執行法官立即行動,組織人員前往宣州區法院扣押被執行人漆某回金寨。
因被執行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申請人達成和解,斑竹園法庭執行干警遂將被執行人漆某依法實施司法拘留。
馮媛 王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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