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因毆打妻子, 11月8日,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分局菱湖派出所向家庭暴力加害人魏某某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然而,魏某某卻拒不執行。11月25日,魏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500元。
據了解,魏某某是收到《家庭暴力告誡書》后,目前安慶市因此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小吃店業主隱瞞有家室與女孩同居
1988年出生的魏某某,在安慶經營了一家小吃店。2018年,魏某某到城郊一魚塘釣魚時,偶遇了在同一場所釣魚的女孩江某。
魏某某很健談,當天給江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隨著交往加深,魏某某很快與江某同居。直到談婚論嫁的時候,魏某某才不得不坦白自己有家室。
魏某某被行政拘留。
雖然魏某某隱瞞了已結婚的現實,江某仍然原諒了他。2019年,魏某某與妻子離婚后,與江某結了婚。婚后,江某還向親戚借錢供魏某某擴大經營。
沒想到,再婚后的魏某某一改往日對江某甜言蜜語的君子形象。稍不如意,便一個巴掌甩向江某,甚至對江某拳腳相加。
再婚后又找“小三”行樂
家暴本就令江某十分痛苦,令她更加不能容忍的是,魏某某竟躲著她,不顧妻子與兒子,又找了一位“小三”行樂。
2021年11月8日,江某與姐姐一起,發現魏某某與小三又混在一起。因為感情關系及債務糾紛等問題,魏某某在大庭廣眾之下對江某施暴。
也就是當天,“安慶市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暨反家暴示范點”在大觀區菱湖派出所掛牌成立。巧合的是,當天便接到江某被家暴的報警。
江某向民警反映經常被家暴。
大觀分局菱湖派出所接到報警后,接警后經調查,發現報警人江某與魏某某系夫妻關系。
辦案民警為此就此事進行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對實施暴力行為的魏某某進行批評教育,為了預防再次出現類似的暴力行為,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對魏某某開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
公安機關依據《反家庭暴力法》依法予以告誡,如不履行告誡約定,將會依據法律對其實施治安處罰措施。
不思悔改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令人深感意外的是,魏某某離開派出所后,對告誡書規定置若罔聞,拒不履行告誡約定,而是通過采取關閉手機,拒絕公安機關傳喚,通過逃避這種軟暴力的方式,使原本告誡約定的事項無法落實,造成其妻子江某精神持續受到傷害。
11月11日,菱湖派出所為此對魏某某展開立案偵查。后通過多方查找,魏某某最終被找到。
據菱湖派出所所長王軼介紹,11月25日,安慶市公安局大觀分局菱湖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魏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金500元的強制措施。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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