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因屢遭家暴,安慶市宜秀區(qū)法院近日為申請人王某容(女)開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施暴人王某祥對王某容及女兒實施家庭暴力。王某祥如違反上述禁令,法院將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王某容與王某祥于2006 年經(jīng)人介紹相識,2007 年6 月登記結婚,同年6 月27 日育有一女王某妍。結婚初期雙方感情尚可,但好景不長,王某祥多次毆打辱罵妻子,致王某容多次受傷,王某容因無錢治病,只能隱忍,多次不了了之。但王某祥并未收斂,甚至對女兒時常亦有毆打行為,以上行為對王某容及女兒造成了嚴重的心理恐懼。王某容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宜秀區(qū)法院開出了該院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院認為,王某祥曾多次在家中實施家庭暴力,轄區(qū)公安機關多次出警。其在家庭生活中多次采取家庭暴力的方式對待家庭成員,已經(jīng)嚴重威脅到王某容及女兒的人身安全。法院在申請人申請當日即制作了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并第一時間向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其轄區(qū)派出所、婦女聯(lián)合會送達,請轄區(qū)派出所、婦女聯(lián)合會協(xié)助人身安全保護令執(zhí)行。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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