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平安太和110消息:11月6日上午,太和縣公安局關集派出所將涉嫌危險駕駛罪的陳某依法交給交管大隊進行處罰。原來,陳某11月3日晚從太和來到關集與其親朋好友朋友一起聚餐,席間有飲酒,酒后陳某駕車準備回家,行至某十字路口時,本該右轉的陳某卻筆直撞進了超市,車輛安全氣囊彈出后撞擊其面部。
民警對陳某進行抽血送檢,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書證明陳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27mg/100ml。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7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案發后陳某已經及時賠償了路邊超市損失,目前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已被依法移交太和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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