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裕安檢察消息 “一張卡日薪150元,現做現結,多供多得,人到即可,什么也不用做”,看到這樣的招聘信息你會心動嗎?10月26日,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犯罪嫌疑人馮某某、李某某等10人提起公訴。
經查,2021年4至5月,犯罪嫌疑人馮某某先后糾集李某某、沈某某等人先后在六安市平安東苑等小區開展“跑分”業務。通過在境外聊天軟件Telegram“跑分”群內接單,后提供個人銀行賬戶接收、流轉上游犯罪分子“贓款”,再通過購買同等價值“虛擬貨幣”轉出的方式為上游電信網絡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經查證,“跑分”流水達200余萬元。
2021年6月,馮某某等人按照每張銀行卡每天150元或每介紹一人提成50元的價格,先后吸引劉某某、毛某某等多名供卡人前來“刷流水”,為逃避打擊,將“跑分”地點在六安市碧桂園天璽、華龍新村等小區不斷轉移。馮某某等人通過在Telegram“跑分”群內接單提供銀行賬戶接收資金,提現至微信后掃描發單人提供的微信“收款碼”轉出資金的方式實施“跑分”。現查明該階段“跑分”流水達700余萬元。
檢察機關認定,犯罪嫌疑人崔某某、馮某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然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造成嚴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許某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向其提供本人銀行卡5張以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馮某某等十人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均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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