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安徽省檢察院公布今年上半年辦案數據。2021年1-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3279人,共決定起訴29527人。其中,逮捕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1142人,同比上升了17.7倍。律師提醒,在網上售賣銀行卡、支付寶、微信賬號可能會涉及該罪。
安徽省檢察院公布的數據表明,2021年1-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13279人,同比上升89.4%;不批準和不予決定逮捕4903人,同比上升1.8倍;不捕率27.1%,同比增加7個百分點。共決定起訴29527人,同比上升14.7%;不起訴4417人,同比上升44.4%;不起訴率13%,同比增加2.4個百分點。
而從逮捕罪名看,排前五位的分別是:盜竊罪2350人,同比上升99.5%;詐騙罪1325人,同比上升42.9%;開設賭場罪1249人,同比上升2.1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1142人,同比上升17.7倍;故意傷害罪700人,同比上升1.2倍。從起訴罪名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別是:危險駕駛罪7733人,同比上升36.8%;盜竊罪3447人,同比上升29.3%;詐騙罪1986人,同比上升1.7%;開設賭場罪1896人,同比上升25.8%;交通肇事罪1865人,同比上升28.4%。
記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逮捕人數1142人,排在第四位,但是同比上升了17.7倍,增幅高居榜首。這個罪名是一種什么罪名?為何增長率這么高?一名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年來類似于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網絡犯罪屬于新生態,是目前的犯罪高發點。安徽徽都律師事務所朱良全律師介紹,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近年來隨著移動支付和網絡發展而出現的新罪名。一些詐騙或者其他不法分子,為了轉移司法機關視線、逃避國家監管,通過在網上購買他人銀行、支付寶、微信賬號等手段,洗白攫取不法收入。“近年來,有人將銀行卡、支付寶、微信賬號出賣,如果對方用這些賬號進行了不法活動,那么售賣個人賬號者也將要負一定法律責任,并有可能觸犯刑法。”朱良全律師提醒,切不可為了些許蠅頭小利而鋌而走險,從而給自己帶來嚴重后果。
夏冬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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