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淮上區法院消息, 一男子因討要工資未果,一氣之下砸壞某公寓樓的大門及電梯面板獲刑。日前,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故意毀壞財物案件,被告人吳某瑞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今年4月,被告人吳某瑞酒后向被害人遲某某討要工資未果,遂借酒勁持鋼筋至蚌埠市淮上區某公寓樓16樓,將遲某某居住的入戶門砸壞,同時將該樓層的電梯外呼面板砸壞。隨后,被告人吳某瑞沿樓梯步行下樓,并隨機將14樓、12樓、11樓、6樓、3樓、1樓的電梯外呼面板砸壞,出單元門時又將該單元的門禁系統砸壞。當日,吳某瑞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經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定,被毀壞的1個對講機、1扇防盜門、14個電梯外呼面板,價值合計人民幣13080元。隨后,吳某瑞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8400元,取得了對方的諒解。庭審中,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因被告人吳某瑞認罪認罰且具有自首情節,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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