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潁州公安消息,日前,繼岳某、陳某夫婦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5年之后,再次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承擔生態價值損失賠償責任27萬元。
2019年4月,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森林大隊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岳某、陳某夫婦經常出入廣西邊境地區疑似從事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民警經過實地調查,發現這是一個境內外互相勾結的非法售賣鏈條。在掌握岳某夫婦通過當地物流以工藝品的名義將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發至阜陽后,民警立即決定先行收網。4月11日,民警在阜陽市潁東區物流園中將準備接貨的岳某夫婦當場抓獲,現場查獲21件穿山甲鱗片和2公斤犀牛角制品,物價部門評估價值為1914592元。
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岳某夫婦經常在QQ上與一名叫“非洲難民”的網友聯系,通過他來收購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很快,民警調查出“非洲難民”的真實身份為王某,但是由于他經常居住在越南,無法進行抓捕。2021年8月,王某在廣西憑祥過關時,被當地海關抓獲。
岳某夫婦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2020年11月份因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和5年,但是岳某夫婦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已經很難估量。
2021年1月,公益訴訟人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岳某夫婦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并聘請華南師范大學教授、世界自然聯盟穿山甲專家組成員等專家進行評估出具專家組咨詢意見,結論為:涉案的654.5千克穿山甲直接經濟價值為280萬元,生態價值為2700萬元,資源總價值為3000余萬元。
2021年8月,阜陽市中院根據專家組意見,結合案情等諸多因素酌定判決被告人岳某夫婦承擔27萬元的生態價值損失賠償責任,用于穿山甲資源恢復。
生態環境是我們人類賴以生存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體,保護野生動物資源,也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切實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社會和諧穩定和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穿山甲鱗片的主要成分為角蛋白,沒有科學依據證實它的藥用價值。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不僅對人的身體健康無實質性幫助,也會因為觸犯法律受到制裁。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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