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日前,祁門縣人民法院發布的案情信息稱,9月28日,該院經濟糾紛賬戶收到江某匯入的案款70000元,至此江某與程某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以和解方式解決。
江某與程某屬于前后鄰里關系。2020年11月3日,江某因房屋維修向下拋擲瓦片,砸到路過的程某頭部,致使程某受傷跌倒,經祁門縣中醫醫院治療診斷,確診為左股骨粗隆間粉碎性骨折,經鑒定為九級傷殘。程某受傷后,江某主動墊付了醫藥費,并請人對程某進行護理。81歲程某,因前幾年做農活時,右腿被樹木壓斷,造成骨折,這次又因該事故造成左腳受傷,行走不便,不能出門。程某出院后,經村、鎮及司法所多次調解,均因具體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向祁門縣法院起訴,要求江某予以賠償。
承辦法官收到該案后,對該案進行了細致研究,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系同一村人且為隔壁鄰居,為避免今后糾紛擴大化,借助法官工作室,聯合村鎮、司法所等多部門共同化解該起糾紛。8月17日,承辦法官前往糾紛發生地進行詳細調查并走訪雙方當事人,了解當時情況。之后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對該糾紛進行了調解。
9月27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在當地村委會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江某將賠償款70000元交由法院轉交程某,雙方今后不得再以該案事由提出請求,至此,該案得以圓滿解決,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程海衛 計建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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