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趁他人舉辦婚禮家中無人之機,牛某竟暴力破門盜走新娘陪嫁金10萬元。記者9月17日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牛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牛某違法所得10萬元已由公安機關追繳85276元并發還被害人,其余14724元繼續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查明,1月28日中午12時許,牛某騎摩托車竄至壽縣窯口鎮新街,趁陶某辦喜事家中無人之機,從陶某屋后大院內,利用停放在院內的三輪摩托車爬上鐵皮車棚后,翻窗進入陶某家廚房。隨后直奔二樓跺開婚房臥室門,用隨身攜帶的螺絲刀將放于該臥室東南角的紅色行李箱毀壞,從箱內一紅色皮包內將10萬元陪嫁現金盜走,后翻墻逃離。所盜現金被追回85276元,余款被牛某揮霍。
另查明,2000年9月4日牛某因犯盜竊罪被淮南市八公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2017年1月12日,因犯盜竊罪被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2020年6月30日刑滿釋放。
法院審理認為,牛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室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盜竊罪。牛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牛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顧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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