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 9月8日下午,六安市城管局市政處巡查人員在梅山路與皋城路交口東北角人行道巡查時發現,此處人行道路面地磚多塊破損、松動,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9月10日了解到,相關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發現一排大約有二十米長的人行道方磚破損并出現晃動,路面高低不平。經調查得知,施工企業在鋪設線纜時未按規定從地下管廊穿線,未經批準直接開挖人行道方塊磚,且深度也不符合規范要求,破壞了市政設施和市容環境。
六安市城管局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并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盡快恢復原狀,維護市政設施,保障群眾出行。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規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持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并做好圍擋和恢復。
六安市城管局市政處主任方進、副主任魏永福和道路所負責人召集了城區主要的弱電管線單位來到違規現場,以案警示,希望建設單位加強監管,施工企業遵守市政設施的有關規定;希望有關人員提高法律意識,增強城市主人翁意識,按要求規范施工,共同維護好城市道路環境。
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表示,前期施工過程中確實存在不規范不完善的地方,將會嚴格按照整改要求對該處道路進行恢復。同時,在以后的作業中,會加強監管,要求施工人員按照標準規范施工。
“擅自開挖城市道路不僅違反法律法規,而且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既破壞城市道路形象,又影響周邊行人出行,如確需開挖道路的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行,還要加強監管,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工程質量。”市城管局市政處主任方進說。
張文娟 張新征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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