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滁州市一90后女子胡某某利用店主忙于做生意,竟然多次使用店主微信掃碼轉賬實施盜竊,累計數額高達29.1234萬元。日前,滁州市瑯琊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間,被告人胡某某多次來到滁州市瑯琊區豐樂菜場門口一家店內找店主被害人丁某,趁丁某將手機放在桌子上忙于做生意之際,多次使用丁某的微信掃自己微信收款碼轉賬的方式實施盜竊,累計盜竊數額達29.1234萬元。2021年3月25日,被告人胡某某經電話通知到案,并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案發后,胡某某的家人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胡某某多次盜竊,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胡某某經電話通知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視為自首,依法從輕處罰;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胡某某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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