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為滿足一己口腹之欲,一男子伙同3名同伙多次到曹老集鎮某村盜竊螃蟹,近日,淮上區法院審結一起“吃貨版”盜竊案件,被告人沈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0年10月份,被告人沈某分別伙同王某、尹某、王某1共計三次進入蚌埠市淮上區曹老集鎮某村南馬某養殖螃蟹的池塘岸上,盜竊馬某養殖的螃蟹,其中10月22日,被告人沈某伙同王某、王某1正準備盜竊螃蟹時被馬某發現,王某、王某1逃走,被告人沈某被馬某抓住,其反抗抓捕并將馬某推倒在地后逃脫,致馬某左手輕微傷。隨后馬某又將被告人沈某抓住并報案。
經查,被告人沈某多次盜竊螃蟹均只是為了自己品嘗。案發后,被告人沈某親屬賠償被害人馬某經濟損失共計3.5萬元人民幣,被告人沈某取得被害人諒解。
案件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沈某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沈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對其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沈某曾被行政處罰,且盜竊逃跑過程中致被害人輕微傷,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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