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男子利用社交軟件冒充女性身份,假借戀愛之名用虛假故事騙取對方數萬元錢款。近日,滁州市瑯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盛某詐騙案,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經審理查明,2021年1月份,被害人趙某通過某社交軟件認識被告人盛某,被告人盛某以女性“許某”為名編造大學剛畢業、無業、單身等信息,與被害人趙某加為好友,被害人趙某追求“許某”為其女朋友,雙方“談戀愛”中“許某”編造閨蜜出車禍、母親生病等理由陸續騙取被害人趙某62189元用于個人消費,在被害人趙某提出微信語音、視頻及要求見面時,被告人盛某以各種理由予以推脫。被告人盛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盛某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盛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從輕處罰;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盛某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盛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同時考慮到被害人同意對其使用緩刑的實際情況,可以對其宣告緩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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