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祁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消息,為規范祁門縣電動車通行秩序,預防、減少電動車事故的發生,提升電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識。祁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具體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1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車輛
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三、整治重點
1.未登記上牌;
2.私自加裝雨蓬或遮陽傘及支架;
3.闖紅燈;
4.亂停亂放;
5.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6.逆向行駛;
7.等候紅燈時越過停止線停車的;
8.無證駕駛電動摩托車的。
四、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對違反以上交通違法行為的電動車,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凡電動車私自加裝雨篷、遮陽傘及支架的,請廣大車主于7月31日前自行拆除,8月1日以后一律強制拆除、沒收。對電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將依法扣留車輛;對拒絕或阻礙執勤執法的,將依法追究違法當事人法律責任。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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