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滁州一70后男子吳某某已有妻兒,卻又與另一女子戀愛并生下一子,后以夫妻名義生活。2020年底,吳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主動到案。日前,全椒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重婚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宣告緩刑四個月。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吳某某,男,1977年出生于安徽省全椒縣,漢族,初中文化。
經審理查明,2000年,被告人吳某某與王某在全椒縣民政局登記結婚,成為合法夫妻后共同生活,婚后育有一子。2016年,吳某某在滁州市工作期間結識錢某,雙方確定戀愛關系。2017年,吳某某與錢某之子出生后,吳某某與錢某二人共同居住在滁州市某小區,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至今。2020年12月11日,被告人吳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主動到案,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某構成重婚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吳某某經偵查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自愿認罪,愿意接受處罰,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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