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廬江一男子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情人公然以夫妻名義相處,并偽造結婚證宴請朋友宣告兩人已結婚。今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獲悉,被告人釋某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廬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釋某某,男,1968年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程度,任安徽某公司業務經理。
2016年上半年至2020年8月,被告人釋某某在與曹某某合法婚姻存續期間,與常某甲以夫妻名義與常家人相處、參加親朋好友間的應酬,于2017年11月在安徽省明光市**酒店宴請干某某、蔣某某、朱某某等人,宣告二人結婚,并偽造了與常某甲的結婚證,與常某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被告人釋某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已取得被害人曹某某的諒解。2020年12月17日被告人釋某某被廬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31日經廬江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同日被廬江縣公安局逮捕。
廬江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釋某某無視國家婚姻管理制度,有配偶而重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現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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