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丈夫與人發生糾紛并廝打,妻子見狀用磚頭將他人打傷,一時沖動觸犯了刑律。據蚌埠固鎮法院消息,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四個月。
2020年9月3日下午,固鎮縣楊廟鄉村民郭某1與郭某2、羅某夫婦在郭某2家西側水泥路上,因郭某1沒指名道姓的罵人而發生糾紛,后雙方發生辱罵、撕打,郭某1用腳將郭某2踹倒在地,羅某見狀手持磚頭將郭某1鼻子和眼部砸傷,造成郭某1鼻、眼部多處骨折。
經鑒定,郭某1的人體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2020年11月4日,雙方達成賠償和解,并取得郭某1對羅某的諒解。被告人羅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正確,法院予以采納。被告人羅某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且自愿認罪,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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