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固鎮法院消息,謊稱要買5部手機送人,編造理由順手將手機盜走并駕車逃離。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與原犯詐騙罪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20年8月19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蔡某某駕駛轎車至被害人薛某經營的手機店內,謊稱要購買五部手機送人,薛某將五部手機包裝好放在柜臺,蔡某某拿出銀行卡交給薛某刷卡支付,期間蔡某某以銀行卡賬戶內資金不夠需要回車里拿其他銀行卡來支付為由起身離開手機店。在蔡某某起身離開時,趁被害人薛某不注意將柜臺上包裝好的五部手機盜走,并駕車逃離現場。經認定,被盜手機價值人民幣共計15294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蔡某某構成盜竊罪。被告人蔡某某曾因犯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系累犯,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蔡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蔡某某因前詐騙罪被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發現判決宣告以前有本案盜竊罪沒有判決,應對本案盜竊罪作出判決之后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法數罪并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做出如上判決。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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