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男子去足浴店接受按摩服務(wù)時,強行抱住女按摩師對其進行猥褻,在女按摩師奮力反抗時仍未停止。近日,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從蚌埠市蚌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檢察機關(guān)提起公訴。
被告人王某某,1994年省,滁州市鳳陽縣人,無業(yè)。2021年1月12日5時許,被告人王某某在蚌埠市一足浴店包間接受該店內(nèi)技師滕某某的足療按摩服務(wù)時,先是用手試探性的去摸被害人滕某某的大腿,遭到被害人拒絕后暫時停止了侵犯行為,之后不顧被害人的反對,強行抱住被害人,親吻被害人嘴唇、撫摸大腿及屁股等部位,在遭受被害人滕某某的推搡、咬舌頭、咬肩膀及喊叫等強烈反抗行為后,仍未立即停止侵犯行為,直到店內(nèi)員工張某乙聽到求救推門進入房間后,被告人王某某才停止其猥褻行為。2021年1月13日被告人王某某被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5日經(jīng)蚌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次日由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執(zhí)行逮捕。
蚌埠市蚌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為了滿足自身欲望,不顧他人反抗,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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