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17日晚7時30分,涇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于涇縣城區某重點路段部署10名警力,開展查緝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行動。當晚8時許,民警在對一名過路面包車司機進行酒精測試時發現其涉嫌飲酒駕駛,經過二次檢測確定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42毫克,為飲酒駕駛。隨后該司機因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被移送至交管大隊辦案中心進一步審理。
據悉,自3月份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開展以來,涇縣公安局周密部署、多措并舉,嚴格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查緝工作,截至今日,共查處涉嫌飲酒駕駛35人,醉酒駕駛18人;其中行政處罰33人,刑事立案18人,移送相關部門處理31人。
潘涯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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