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男子劉某非法捕捉723只壁虎被查獲,近日,亳州市譙城區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經審理查明,2020年8月7 日19時許,被告人劉某駕駛自己的面包車到亳州市譙城區顏集鎮某村莊,使用簡易的拍子、手電筒捕捉壁虎,并將捕捉的兩袋野生壁虎放置于其駕駛的面包車后備箱中。后經現場清點,共計壁虎723只。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該壁虎為無蹼壁虎,該動物被列入《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動物)。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獵,情節嚴重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鑒于被告人劉某主動歸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社區矯正機關認為劉某符合社區矯正條件,對劉某依法可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又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罰。當庭宣判后,劉某表示服判。
據悉,非法狩獵的對象是指除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以外,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保護動物),常見的有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和各種蛇類等。
閆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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