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今年82歲的金寨老人程善貴,30多年前因為一起糾紛案件,被錯誤剝奪人身自由近兩年。面對不白之冤,程善貴堅持申訴,為他的國家賠償申請而奔走。對于程善貴共計3026348. 73元的國家賠償申請,金寨縣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8日作出“駁回賠償請求人程善貴的國家賠償申請”的決定(詳見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2021年2月23日,3月15日報道:鏈接1、鏈接2)。
4月20日,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從程善貴的律師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程玉偉處獲悉:金寨縣人民法院駁回賠償請求人程善貴的國家賠償申請的決定,程善貴不服該決定,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我們是2021年3月15日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郵寄申請材料的,法院后來要求補充一些材料。”程玉偉說。
經(jīng)審查,程善貴的申請符合立案條件,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7日決定予以受理。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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