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酒后駕駛機動車不但違法而且危險,可有些駕駛人卻依然我行素,一次醉駕被查不吸取教訓,竟然還要"再撞槍口"。3月14日晚,蕪湖市鳩江交警就查獲了這么一名酒癮大的男子。
3月14日晚,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二中隊在轄區長江北路波爾卡路段設置卡點,開展夜間酒駕治理行動。21時54分, 一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從長江北路由南向北行至波爾卡路段時,突然放慢速度,躊躇不前,鳩江交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停。經現場檢測,酒精檢測結果為65mg/ml,駕駛人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在要求駕駛人龔某某出示駕駛證時,他卻支支吾吾無法提供。民警經進一步核查發現,龔某某早在2018年7月就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管部門吊銷了駕駛證。雖然駕駛證被吊銷了,但龔某某并沒有從中吸取教訓,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喝了三瓶啤酒后,竟還抱著僥幸心理駕駛摩托車去上班,不料在途中被交警現場查獲。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龔某某駕駛證被吊銷仍駕駛二輪摩托車將會被處以300元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無牌機動車將會被處以200元罰款,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將會被處以1500元罰款。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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