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客運車輛駕駛人酒后不自律,僥幸駕駛客運車輛,被查后受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處罰。記者從宿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宿松縣兩名駕駛人分別因醉酒和飲酒駕駛營運性客運車輛,近日被該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2月26日10時許,宿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五中隊執勤民警在同馬大堤進行路面巡邏防控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皖H829**的農村班線客車違規在堤頂公路上行駛,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未裝載乘客,但駕駛人王某貴(男,41歲)身上散發出濃重的酒味。民警隨即對駕駛人王某貴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高達234mg/100ml。后經鑒定,王某貴血液內乙醇含量為24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據了解,王某貴在被交警查獲前數小時內飲用了大量白酒,自認為元宵節交警不會到堤頂公路查酒駕,便抱著僥幸的心理偷偷摸摸駕駛客運車輛上路,準備從老家去匯口鎮。
3月12日,王某貴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宿松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王某貴將會同時受到吊銷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等處罰。
王某貴被查處
無獨有偶。3月3日10時許,宿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宿松北路縣中醫院門口疏導交通時,發現一輛牌號為皖HAW86*出租車,從四牌樓方向逆向行駛,準備進入縣中醫院院內,民警迅速上前將該車攔停。民警在詢問該車駕駛人李某生時,發現其神情緊張,雙眼發紅,不停地捂住口罩。這時,民警隱隱地聞到了酒味。民警將李某生帶到崗亭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3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據了解,出租車駕駛人李某生(男 59歲)在3月2日晚餐中飲用了白酒。3月3日9時許,李某生抱著僥幸心理,自認為隔夜酒精已經揮發,便如同平時一樣開車攬客,沒料到在違規逆行時,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
李某生被查處
3月9日,李某生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受到了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等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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