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蕪湖一小轎車駕駛員醉酒駕駛碰撞到同方向行駛的電動車,致電動車駕駛人受傷,轎車、電動車損壞。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3月5日晚20時45分左右,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永興路鳩茲家苑和園北門路段一輛轎車碰到電動車, 電動車駕駛人受傷。接警后,鳩江交警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停在路上,右前方有撞擊痕跡,后方停了一輛電動車,被撞損壞嚴重。民警現場詢問肇事駕駛員在哪,被撞電動車駕駛人倒地時受了點傷,坐在地上驚魂未定,指認了一名在路邊嘔吐的青年男子。隨后電動車駕駛員張某某被送往醫院做檢查。
民警現場詢問了解到,嘔吐男子是肇事車輛上的乘客,并非肇事司機。經了解,駕駛員為肇事小轎車車主吳某,但事故現場卻不見其蹤影。民警到道路對面小樹林查找時,發現距現場約100米處,一名青年男子正在打電話,經過詢問,該男子正是肇事駕駛員吳某。當靠近吳某時,民警發現,吳某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
經查:肇事司機吳某,系寧國人,在蕪湖做建材生意,當晚在酒店請生意伙伴共10人吃飯,期間吳某喝了幾兩白酒。酒后,吳某駕駛自己的小型轎車帶了兩名朋友準備再去吃宵夜。當吳某駕駛的轎車行駛至永興路鳩茲家苑和園北門路段時,撞上同方向行駛的電動車駕駛人張某某。民警現場對吳某酒精測試,吳某呼氣酒精濃度達到177n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目前,吳某血液已送檢,如果達到醉酒標準,他將被移送起訴,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6個月以下拘役。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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