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原蕭縣博物館館長周水利貪污罪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周水利犯貪污罪,被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被告人周水利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三萬元(已繳納)。違法所得人民幣二十六萬四千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判決文書顯示:被告人周水利,男,漢族,1973年12月8日出生于安徽省蕭縣,大學本科文化,案發時系蕭縣博物館館長。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水利在擔任蕭縣博物館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實施博物館防雷工程和消防工程項目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報會計賬目方式, 騙取公款,據為己有,合計人民幣24萬元;2012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周水利在蕭縣莊里鄉的拱形水渠遷建項目、“兩漢”出土文物陳列展項目、蕭縣蔡洼淮海戰役總前委會議暨華東野戰軍指揮部舊址陳列布展及安防設計一體化等項目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錢財合計16.4萬元。2020年8月,被告人周水利聽聞承建蕭縣莊里鄉的拱形水渠遷建項目經理被省紀委查處,遂將14萬元退還給該項目經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水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又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分別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水利犯貪污罪、受賄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周水利一人犯數罪,量刑時適用數罪并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具有自首、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對被告人周水利犯貪污罪予以減輕處罰,犯受賄罪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