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14日,宣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工程科(行政審批科)原科長曹建軍受賄案和宣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原站長徐鴻博受賄案,在旌德縣人民法院分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 2014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間,被告人曹建軍在擔任宣城市人防辦行政審批科(法規宣教科)科長和工程科(行政審批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人防工程圖紙設計、圖紙審查、設備安裝、工程項目報建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現金58.2萬元(其中伙同他人收受現金26萬元)、購物卡4.5萬元,共計62.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徐鴻博在擔任宣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質監監督工作負責人期間,為他人在人防工程項目指導、監督、驗收及業務介紹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合計72.4萬元(其中現金67.7萬元、購物卡4.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旌德縣人民法院將擇日依法作出判決。
宣城市紀委監委、宣州區紀委監委及旌德縣紀委監委部分人員約30余人旁聽庭審。
施文慧 汪悅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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