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辦理交房手續,卻在拿鑰匙前被物業告知要交物業特約服務費。近日,本報連續報道了宣城國購公園里小區業主遇到的糟心事。(宣城一小區業主投訴物業:拿新房要交特約服務費 相關部門介入處理)相關部門曾回復稱,物業和開發企業自行增加特約服務費,要求逐戶上門解除合同。然而,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昨天又接到業主反映,物業不僅沒有解除合同,甚至還在要求業主交特約服務費。宣城經開區社會發展局昨天再次約談了保利物業宣城分公司負責人。
業主仍被要求交特約服務費
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11月5日回復了市民反映的國購公園里小區物業收取0.16元/月/平方米的物業特約服務費的問題。回復中稱,保利物業會同廣地置業在辦理國購公園里小區二期交房過程中, 自行增加特約服務費項目,要求保利物業必須在11月 20日前逐戶上門解除特約服務協議,按照已備案的收費標準重新簽訂《國購公園里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同 時,保利物業必須嚴格執行已備案收費標準,不得強行搭車收費、違規收費。
“我看政府部門回復說不準收了,怎么我10號去拿房的時候,又要我交特約服務費?難道政府說的話在物業那不管用?”在國購公園里小區買房的施先生昨天告訴記者,雖然最后經協商,他沒有交特約服務費也拿了房,但物業工作人員和他說那筆錢是物業墊付的,這讓施先生覺得很不舒服。
昨天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來到國購公園里小區,遇到了兩位辦理交房手續的業 主。在辦理手續時,物業工作人員仍要求他們交特約服務費,并拿出他們購房時的特約服務費協議。“買房 子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這是什么費用,現在政府不是說要解除合同嗎?”業主胡女士問物業工作人員,但該 工作人員表示,自己沒有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按照公司要求,胡女士簽了合同,需要交特約服務費才可以辦理交房手續。
部門再次約談物業企業負責人
昨天,記者在國購公園里小區現場想采訪物業公司負責人,多名工作人員均表示負責人不在。對于記者希望能提供負責人電話的要求,這些工作人員說自己沒有該負責人電話。隨后,記者又聯系了此前采訪時聯系過的一名保利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得知記者身份后,他表示自己不在宣城,并拒絕回答記者的問題。記者又撥打了保利物業安徽分公司的一個電話,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情況,讓記者留下聯系電話,會向法務部門反映。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接到保利物業的回應。
“今天下午再次約談了公園里物業的負責人,責 令他們必須與業主解除特約服務費的協議,同時請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收費情況,如發現違規收費行為將依法依規處理,給廣大業主一個滿意交待。”宣城市經開區社會發展局一位李姓副局長昨天告訴記者,他們會繼續跟進此事。李副局長還表示,主管部門將持續高度關注此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