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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金寨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金寨縣槐樹灣鄉原四級主任科員呂晗涉嫌受賄一案,由金寨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0月9日,金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呂晗作出逮捕決定。
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呂晗在擔任湯家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罪。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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