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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固鎮法院9月27日消息:因女兒被撞身亡賠償事宜起爭執,便糾集親屬至對方家“鬧事”,最終四人均獲刑。近日,固鎮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余某蘭、桑某洪、陳某娜、桑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不等的刑期。
案情介紹:經查明,2019年5月21日晚,陳某(已判決)駕駛車輛行駛至固鎮縣北側路段時,與行人小桑(系桑某、陳某娜的女兒,出生于2013年11月)相撞,造成小桑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因雙方就民事賠償協商未果,2019年5月26日,被告人余某蘭、桑某洪、陳某娜到陳某家門前以擺放花圈、燒紙等方式進行滋擾,被有關部門勸離。后四人仍通過哭喪、噴漆、打砸等方式欲迫使陳某盡快出面解決賠償事宜。期間,四人將陳某家卷閘門、玻璃窗、空調等物品砸壞、在陳某家卷閘門上、外墻上使用油漆噴寫“殺人犯”、“死”的字樣并到陳某家從之前砸爛的玻璃空隙潑糞水進屋內。
法官認為,被告人余某蘭、桑某洪、陳某娜、桑某的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且屬共同犯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余某蘭、桑某洪、陳某娜、桑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均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遂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