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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日前,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黃山市委批準,黃山市紀委監委對祁門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吳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剛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銷毀證據、轉移隱匿贓物,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禮品、禮金,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用于炒股,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吳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法紀觀念淡薄、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黃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黃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剛開除黨籍處分;由黃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黃山市第六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和中共歙縣第十四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黃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