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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8日晚,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在轄區鳩江北路開展酒駕、醉酒專項整治行動。期間,一男子心存僥幸,自認為喝一瓶啤酒不會達到酒駕標準,鋌而走險,酒后駕車被查。
當晚21時40分許,一輛小型汽車沿鳩江北路由北向南駛來,被執勤民警攔下進行檢查,駕駛人在酒精測試的時候有酒精反應,他當即面露慌張。隨后,交警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2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當問及為何喝完酒后還開車時,駕駛人表示十分后悔,晚上和朋友在一起聚餐,期間只喝了一瓶啤酒。出于僥幸心理,自認為沒什么事,于是駕車準備回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汪某某處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蕪湖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莫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酒后駕駛,害人害己,請勿酒后駕車。
許明發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