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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明明喝了酒,卻依然駕車上路,遇到交警夜查時,竟又強行掉頭沖卡逃跑,最終導致兩名輔警一人被撞倒地另一人手部受傷的結局。記者今日從東至縣公安交警部門獲悉,雖然事發后民警未能第一時間找出駕駛人,但事后其還是迫于壓力到派出所投案。目前,當事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執行公務罪已被東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8月20日晚,東至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G236國道東至縣張溪鎮汪坡路口處開展全省統一行動,打擊涉嫌酒、毒駕等各類重點違法行為。20時40分許,一輛號牌為皖RH6**0的越野車由南向北向檢查點駛來,在執勤民警的指揮下,該車緩緩地向路邊停靠。當民警上前讓他將左側車窗降下準備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該車駕駛員突然向左猛打方向、加大油門,強行掉頭沖卡逃跑。逃跑過程中將一名輔警撞倒在地,另一名輔警手部受傷。
行為極其惡劣!全然不顧民警的生死,強行沖卡,慌不擇路。為了不給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民警們沒有立即駕車追趕。但該車駕駛員涉嫌酒、毒后駕車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必須盡快繩之以法。民警們沿著該車逃逸方向尋找該車蹤跡,同時請求轄區張溪派出所協助查找,最終在張溪鎮一小區附近停車場找到該車,但駕駛員已逃離,不見蹤影。
民警查詢后得知該車為歐陽某某所有。當民警撥打該車主的手機時,歐陽某某已將手機關機。張溪派出所民警也一直在搜尋,直到8月21日凌晨1時許,歐陽某某才迫于壓力到張溪派出所投案,民警隨即采取強制措施對其依法提取血液樣本。經調查,駕駛人歐陽某某,男,現年51歲,東至縣張溪鎮人。持B1證,初次領證日期為1999年5月,駕駛證狀態正常。皖RH6**0,棕色,別克牌,非營運,初次登記日期為2013年7月,車輛狀態正常。
經相關鑒定部門最新做出的酒精含量鑒定結論,當事人當時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98.9mg/100ml,而且駕車逃逸到投案自首已經過了4、5小時之久,歐陽某某涉嫌醉酒駕駛。
歐陽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執行公務罪已被東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胡龍發 章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