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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消息,2020年7月28日,潁上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林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潁上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4年至2017年,林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在網絡社交軟件“QQ ”上發布低價售賣手機、為他人套刷支付寶“螞蟻花唄”的虛假信息,先后騙取19名被害人共計6萬余元。承辦檢察官綜合全案案情及林某某認罪認等情節,提出量刑建議,后法庭依法采納并作出上述判決。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