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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了騙取車險減少修車費,四人多次合謀偽造車禍現場,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當涂縣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李某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緩刑分別為一年、兩年,并處相應罰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在某鄉鎮經營一家汽車修理廠,被告人谷某與李某是另一家汽車修理廠的經營者。2016年11月起,被告人郭某、李某、谷某與前來修車的被告人李某偉等人達成走保險免費修車或少付修車費的合意后,采用在當涂縣某鄉鎮境內偽造車輛碰撞事故現場,然后向交警報案并通知保險公司定損理賠的方法,騙取保險公司支付的理賠款2.7萬余元。
2018年底,保險公司稽查部門通過大數據篩查,發現幾筆交通事故有問題,都涉及到郭某經營的修理廠,調查員詢問郭某時,郭某承認了其中5起事故是人為造成。事情敗露后,郭某等四名被告人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等4人以非法占用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情節、悔罪表現和社會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