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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隱瞞從保險公司離職事實,為老客戶虛假辦理車輛保險業務,以此騙取客戶保費近萬元。日前,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隨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黑色iphone手機1部,依法予以沒收。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16日、2月21日,被害人樊某、桂某某分別通過微信聯系到了去年為他們辦理業務的被告人王某,咨詢購置車輛保險事宜,被告人王某隱瞞自己已經從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中心支公司離職的事實,分別向被害人樊某、桂某某進行報價,后被害人樊某、桂某某按照被告人王某的報價,分別通過微信向其轉賬人民幣3831元、3030元,可轉賬后樊某、桂某某一直未收到保險單,且被告人王某在收錢之后,便再也沒回過消息。這下被害人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后被告人已將錢款全部退還。2019年12月20日,被告人王某還利用上述方法騙取了被害人劉某的車險款人民幣3369元,案發前已全部退還。被告人王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861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能自愿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相關實施意見規定,依法可以從寬處罰;其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亦可酌情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市民圖方便省事,長期通過一個業務員辦理業務,有些業務員還會提供上門服務。可絕大多數客戶對業務員的真實情況并不十分了解。消費者的麻痹大意,讓不法分子鉆了空子。廣大市民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能一味信任某個業務員,交易時務必要求業務員出示相關證件和手續。在遭遇詐騙后,要注意保存相關聊天、轉賬記錄,并及時報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