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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近日,南譙區法院依法對一起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覃某、譚某浪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四年十一個月,均處罰金六萬元。
30多歲的覃某和譚某浪均是來自廣西某地居民,都曾因盜竊鋃鐺入獄,刑滿釋放后,兩人惡習未改,“重操舊業”再次干起盜竊的“老本行”。2019年8月,覃某和譚某浪從老家出發,轉乘大巴、公交等交通工具到達滁州四處閑逛,在隨機挑選住宅小區、樓棟號后,兩人先乘坐電梯到達頂樓,再逐層往下邊走樓梯邊敲門,試探尋找作案對象。在發現住戶家中無人后,兩人分工合作,開展盜竊。由覃某使用技術手段負責開鎖、譚某浪負責望風放哨,行竊成功后,再以電梯樓梯交叉使用立即撤退。按此方式兩人盜得多家住戶現金、黃金飾品等物品,共計9萬余元。
南譙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覃某、譚某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且系共同犯罪,有犯罪前科,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告人覃某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故意再犯,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