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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男子王某從網上購買組裝槍支配件,非法制造、儲存槍支、彈藥,違反了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記者今天從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審認定王某犯非法制造槍支罪、非法持有彈藥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2016年至2018年間,王某通過網購等方式獲取槍支配件,利用其在部隊服役期間所學槍械技術私自進行加工、組裝50氣槍一支、5.6mm小口徑火藥步槍一支,并持有大量彈藥存放于家中。
案發后,公安機關從王某的住處查扣氣槍1支、小口徑火藥步槍1支、黑色仿64氣槍1支、黑色仿真手槍1支、火柴槍1支、獵槍子彈10發、獵槍子彈殼8個、氣槍鉛彈1838發、小口徑火藥子彈166發、小鉛彈頭104發、開口射釘彈160發、閉口射釘彈100發、灰色射釘彈262發及其他各類槍支彈藥配件。經鑒定,查扣的該疑似氣槍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具有致傷力;該疑似火藥槍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具有致傷力;各類彈藥疑似物,至少有1844枚為金屬材質的非制式氣槍彈、172枚為自制槍彈。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某違反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非法制造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一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一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其還非法持有氣槍鉛彈1844發,其他非軍用子彈172發,又構成非法持有彈藥罪,依法應予數罪并罰。
陳慧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